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13:44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推动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10日 

黑龙江省推动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智慧广电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数字龙江发展规划总体部署,以推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以实施智慧广电媒体、智慧广电网络、智慧广电生态、智慧广电监管“四大工程”为载体,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全行业、全生产过程、全链条的高清化、互动化、IP(互联网协议)化、智能化、产业化发展,激发新动能,提供新供给,拉动新消费,引领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全面升级,为数字龙江、智慧城市、乡村振兴、广电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坚持政治统领铸魂、理念提升先行、技术创新牵引、产业重构图强、项目建设支撑、安全管控保障的原则,利用3—5年时间,全面落实我省智慧广电“1345行动计划”:即做强主流媒体舆论宣传这一主阵,提升有线、无线、卫星3大传输体系,实施智慧广电媒体、智慧广电网络、智慧广电生态、智慧广电监管“四大工程”,实现广播电视智能化、高清化、IP化、互动化、生态化五个全面推进,让全省人民享受更加满意、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广播电视服务。

       到2022年,省级广播电视行业大数据平台、制播云平台体系及融媒体技术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主频道实现高清播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加入全国一网,完成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无线数字传输覆盖网进一步完善,边境广播电视覆盖能力大幅提升;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建成;主流舆论阵地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到2024年,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和具备条件的市(地)广播电视台开展超高清(4K)节目试验播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互动用户占总用户的一半以上;实现全媒体监测监管业务及省、市、县三级监测监管网络全覆盖,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有效对接;龙江广播电视行业解困发展转入新阶段,融合改革呈现新优势,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智慧广电媒体融合发展。

       1.推进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协同发展。坚持一体化协同发展,推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推动广播电视实现节目向产品转变、观众听众向用户转变、分类传播向协同传播转变、传媒服务向现代传媒及综合信息服务转变,打造融媒化制作、智慧化传播、精准化服务的广播电视智慧融媒体。(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2.转变广播电视媒体内容生产方式。重塑策、采、编、发、评流程,开展用户收视行为深度分析,实现内容选题、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等全流程智能化。启动全媒体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搭建集成用户及互联网数据采集分析、广告及融媒分发投送、用户个性化服务、内容智能推送等功能的大数据应用及服务支撑平台。(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3.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在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同时,推进省、市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媒体+政务+服务+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模式。坚持移动优先,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移动客户端,加快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矩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市(地)、县(市)委宣传部,省营商环境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4.发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在媒体融合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坚持大融合、真融合、深融合,加快组建黑龙江省全媒体中心。充分发挥省台垂直联动、内容生产、技术平台、品牌效应、政务民生服务等多方面优势,推进龙广MCN(多频道网络产品形态)、黑龙江快手电商直播基地等项目,探索采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省广播电视局)

       (二)加快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建设。

       1.加大高质量节目供给。推进频道高清化升级改造工程,实现省、市、县三级播出机构主频道播出高清化。省级及有条件的市(地)播出机构,逐步推进4K节目的生产制播体系,实现可支撑每天4小时的4K节目生产能力。建设交互式广播演播室,推动广播向环绕声、沉浸声演进。(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2.创新节目内容生产形态。充分利用VR、AR、AI等新技术,启动智慧广电人工智能平台建设,实现包含语义云处理、智能视频图像处理、人机交互等相关的智能生产和服务功能。探索超高清视频与户外大屏产业结合发展模式,有效整合资源,拓展4K视频在直播、会展、旅游等领域的深度应用。(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3.推动智慧广电云平台建设。对现有内容生产云平台进行升级扩容,建设智能编目、智能采集、智能共享的智能云媒资库,实现集融媒新闻生产、协同生产指挥调度、融媒资源管理、安全管控、数据汇聚等功能于一体的融合性内容生产。(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4.创新内容生产传播的组织形式。推动省、市、县三级内容生产传播的协同合作,以省级内容生产平台为引领,探索建立统一策划、合作生产、协同播出的内容生产机制,提升媒体生产传播的集约化水平。扩大与吉林、广东等省份的跨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三)做强智慧广电“地空天”一体化传播体系。

       1.加快推进广电有线网络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广电有线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改造提升工程,确保用户接入网络双向化、智能化和高速化,更好地支撑多种交互式的视频、语音、数据等IP业务运营。(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2.加快广电5G布局。积极做好省内700Mhz频段的广播电视频率迁移工作,为广电5G发展奠定基础。积极开展广电5G业务承载实践,构建5G与超高清视频、VR/AR、广播电视直播回传、融媒体创新业务的融合。(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通信管理局、龙江广电网络公司、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3.完善无线覆盖传输体系。开展地面数字电视补点工程、“两江”沿边覆盖工程、数字微波传输覆盖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和一体化。积极探索地面无线广播电视高清化发展路径,全面解决高清电视制播与传输接收系统不匹配的问题。开展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相关广播电视发射台站)

       4.加快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的应用。做好直播卫星平台高清节目同播工作,探索利用直播卫星提供社会信息、涉农信息等公共信息服务,更加有效推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

       5.加快广电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部署。遴选部分网络视听服务网站和网络应用服务开展试点,实现从广播电视内容、平台、网络到终端的全流程IPv6部署。(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6.深化三网融合成果。加快推进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集成播控总分平台之间、分平台与传输系统之间的全面规范对接。创新广播电视传输网和电信传输网共建共享合作模式,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四)构建智慧广电产业新生态。

       1.拓展服务民生空间。着力推动由“看电视”向“用电视”的转变。推进智慧广电在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等方面应用,建设“广电益家”电商平台、开通网上缴费、网上教学、网上办事、网上挂号问诊等基础便民服务,实现由节目传输向新型社会生活综合服务的转型。(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龙江广电网络公司,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2.广泛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安防云、酒店旅游电视开发、热点地区(旅游)移动通等项目建设,打造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深度融合的新业态。〔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3.支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利用智慧广电云、5G、大数据和超高清技术等,积极参与智慧旅游、美丽乡村、脱贫攻坚、应急减灾、生态安全等重点工程,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能力和舆论引导实效。(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龙江广电网络公司,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4.推进广电物联网建设。加快广播电视与物联网、车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业态的集成创新、协同服务,发挥窄带物联网低功耗、长距离、低成本的优势,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旅游、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

       5.推动广电大数据产业建设。加快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建设,打通媒体板块间的业务边界,形成对上链接中央媒体、对下汇聚市县,横向多点、全域三级贯通的融媒网络格局。推进社会生活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项目,利用广电行业数据资源,为政府、媒体、民众提供大数据公共服务,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广播电视局、发改委、龙江广电网络公司,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6.完善应急广播体系。统筹建设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完善应急广播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网络,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综合覆盖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龙江广电网络公司〕

       (五)夯实智慧广电安全与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智慧广电监测体系。启动省级监测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AI等新技术,提升数据综合处理能力及监测质量,推动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的转化。依法开展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管。(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

       2.实施智慧广电网络安全保障升级工程。全面开展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检查在内的广播电视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由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运行体系、监管体系组成的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3.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建设。实施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广播电视设施视频监控、智能周边防入侵、智能火灾电视报警、智能动力环境管理、无人机安防巡检及发射塔安全预警等集安全防御为一体的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省广播电视局;责任单位: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将“智慧广电”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智慧广电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加强对智慧广电建设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智慧广电建设投入,支持智慧广电建设。

       (三)强化人才支撑。要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培养和引进相结合,优化人才结构,充分调动和发挥从业人员推动智慧广电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推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加快观念更新。要顺应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以技术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创新推动智慧广电建设,更好地发挥智慧媒体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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